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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个人注册商标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陕西瑞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8 08:16:42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西安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怎么使用?产品商标大多使用在产品上,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服务商标大多使用在店铺、网页、广告宣传等方面。

①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加注R的注册标记,说明该商标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②商标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企业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图形或符号作为商标使用,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即将到期的商标都是拥有将近十年历史的老商标,有的可能面临第二轮续展,当初持有人对商标名称选择的范围更广些,所以商标本身具有寓意好、字数少、不可再生等多方面共性价值特点。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1680.7万件,预计2018年申请量达到700多万件,也就是说每分钟即有数十件的申请量,申请量的增加也意味着申请难度的增加,申请商标越来越不是一件易事。谋定一件到期的商标,既可以重新整合商标资源(变废为宝),也可使申请人得到一件心怡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西安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针对不再续展的商标,当事人以哪个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是最为关键的。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以目前商标审查六七个月出结果的速度,应该在商标到期后的五六个月(最早)来申请才能规避此条规定。另外一种情况,对于不再续展的商标,可能多个当事人都在关注,此时,就要看哪个当事人申请在先了,如果早于上述时间,面临的可能是驳回,但是只要申请人进行复审通常也都是会成功的。当然为了保险起见,复审同时再进行重新申请,则更为保险。

总之,对于到期商标重新申请的问题较为复杂,偶然性多,以上也皆为排除诸多干扰因素理想状态下使然,如果有碰到此类问题的申请人建议还应根据个案情况来咨询身边的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商标之所以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因为企业是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而品牌战略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关键所在。但凡了解商标作用的企业,一般都会到主管部门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商标注册,当然,并不是说去申请就一定成功。大部分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委托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除了要注重商标注册外,还要了解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不要连自己的商标遭人侵权还不知情,这样真的是免费为别人做嫁衣。了解商标侵权行为,除了防止自己的商标遭人侵犯外,还能判断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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